法律解答:刑事起诉书由人民检察院制作,是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法律文书。它需写明被告人基本信息、案由和案件来源、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的根据和理由等内容。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和时间,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的内容叙写。(二)案由和案件来源。(三)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起诉书叙述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必备要素应当明晰、准确。被告人被控有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一列举,对于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叙写。(四)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及认定的罪名、处罚条款、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核心分析:检察院有职责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起诉,制作起诉书需准确清晰。要明确被告人身份信息,详细阐述犯罪事实及证据,依据法律说明起诉理由。被告人有权利知晓指控内容并进行辩护。关键在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准确适用法律。实务建议:检察院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集、审查证据。制作起诉书前仔细梳理案件材料。被告人收到起诉书后应尽快熟悉内容,准备辩护策略,可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果对起诉书有异议,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通过合法途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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