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协议离婚需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依据该条例,明确协议离婚的管辖地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管理的规范性。2. 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有共同前往指定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依法审查并办理离婚手续的职责。3. 关键构成要件:需双方自愿离婚,并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实务建议:1. 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2. 前往登记机关:双方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3. 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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