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想要起诉离婚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1. 准备材料:起草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以及事实和理由。同时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2.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需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 提交起诉材料: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一并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4. 等待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陈述事实、进行举证质证等。5. 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判决离婚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若对方坚决不同意且不存在法定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再次起诉离婚。不过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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