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法官通常会问原告以下几类问题:1. 案件基本情况:询问原告与被告之间纠纷产生的起因、经过等比如何时因何事与被告产生矛盾进而引发诉讼。2. 诉讼请求及依据:要求原告明确阐述其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被告支付欠款、承担违约责任等并说明提出这些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规定。3. 证据相关:询问原告提交的各类证据情况包括证据的来源、证明内容等。比如某份关键合同是如何取得的它能证明案件中的哪些关键事实。4. 事实细节:针对案件涉及的关键事实进一步询问细节像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行为、时间节点等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案件全貌。5. 双方沟通情况:了解原告与被告在纠纷发生后是否有过沟通、协商沟通的内容是什么协商的结果如何等。原告应如实、清晰地回答法官的问题准确陈述事实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以利于法庭公正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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