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女儿外嫁后关于能否继承有以下情况:1.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个人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村民的合法财产女儿有权继承。2. 女儿继承房屋后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女儿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3. 如果房屋因年久失修等原因倒塌按照规定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4. 若女儿外嫁后户口仍在本村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可以依法申请新的宅基地。5. 若女儿外嫁后户口已迁出本村通常不能再申请本村宅基地。但对继承的房屋有处置权比如可以将房屋转让给本村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等。总之女儿外嫁后对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有继承权利在房屋存在时可使用相应宅基地房屋灭失后宅基地按规定处理同时根据户口等情况决定是否能申请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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