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是可以离婚的。1. 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 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孕妇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会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比如会考虑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利于抚养子女情形的除外。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根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总之孕妇离婚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关键是要依据自身情况妥善处理好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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