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十年前的民事赔偿是否还需偿还需分情况来看:1. 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这二十年间对方从未主张过权利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那么从法律角度可能已过诉讼时效义务人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2. 有履行能力仍需偿还:即便过了诉讼时效如果赔偿义务人自愿履行赔偿义务法律并不禁止履行后不能以已过时效为由要求返还。而且如果赔偿义务人有经济能力从道德和公平角度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特定情形下不受时效限制:比如在一些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但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所以二十年前的民事赔偿是否要还要综合时效规定、义务人态度及具体案件类型等来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