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有法定的抚养孩子的义务。具体如下:1. 抚养义务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自然成为孩子唯一的直接抚养人。2. 抚养的具体内容:妻子需要为孩子提供生活所需包括食物、住所、衣物等基本生活保障。要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支付学费、书本费等相关教育费用。同时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给予关爱、照顾和引导保护孩子免受侵害为其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3. 特殊情况的处理:如果妻子因特殊原因如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由有抚养能力的其他近亲属或相关机构代为抚养。但这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和法院的判定。总之丈夫去世后妻子必须依法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