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后一方不履行合同可按以下方式处理:1. 要求继续履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不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交付。但存在法律规定的除外情形如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等则不能要求继续履行。2. 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例如交付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可要求对方修理或更换。3. 赔偿损失:一方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因卖方不按时交货导致买方错过销售旺季的利润损失卖方应予以赔偿。4. 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违约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能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5. 解除合同:若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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