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一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1. 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居住地执行取保候审。居住地包括其经常居住地、工作地等。2.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某个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不是因为住院就医等特殊情况那么该地就可能被认定为其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可以在此执行取保候审。3. 工作地也可能被考虑作为执行地点。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某地有稳定工作且工作时间较长公安机关认为在工作地执行取保候审便于监管和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也可以在工作地执行。4.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该住所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经公安机关评估后也可以在该住所所在地执行取保候审不一定非得回到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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