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拘留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核心分析:适用取保候审需综合考虑多方面。首先要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的刑罚,看是否符合上述刑罚条件。其次,要考量其社会危险性,如是否有再犯可能、是否会干扰证人作证等。对于特定身体状况的人员,如孕妇等,只要不具社会危险性也可取保候审。实务建议:家属或犯罪嫌疑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以证明身体状况等。办案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若申请被驳回,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同时,可委托专业律师,由律师协助整理证据、撰写申请,更好维护当事人权益,了解法律程序进展,及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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