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有以下区别:1. 犯罪动机: 故意伤害通常是基于特定的恩怨、矛盾等为了伤害他人身体而实施行为。 寻衅滋事一般是出于逞强好胜、无事生非等动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等。2. 行为对象: 故意伤害往往针对特定的个体有明确的伤害目标。 寻衅滋事可能针对不特定的人随意选择侵害对象。3. 行为方式: 故意伤害主要是通过暴力手段直接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 寻衅滋事行为方式多样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4. 危害后果: 故意伤害着重看对他人身体造成的伤害程度如轻伤、重伤等。 寻衅滋事更关注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即使未造成明显人身伤害情节恶劣的也构成犯罪。5. 法律认定: 故意伤害依据伤害后果等认定罪名和量刑。 寻衅滋事根据行为表现及情节严重程度来认定。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准确区分两者以便正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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