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不属于合同类型变更。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它主要涉及主体的变更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发生了变化。而合同类型变更则是指合同从一种类型转变为另一种类型比如从买卖合同变为租赁合同等这涉及合同性质的改变。合同转让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1.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一些情形除外如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 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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