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如下:1.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各自的职权范围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2.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要求诉讼活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保证司法机关能够公正、独立地处理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 依靠群众原则: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充分依靠群众收集证据、查明事实。5.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机关处理案件要以查证属实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为依据。6.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等如何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7.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各有分工相互协作又相互监督。8.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保障刑事诉讼依法进行。9.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原则:确保诉讼参与人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思。10. 审判公开原则:除法定情形外审判过程和结果应向社会公开。1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12.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体现无罪推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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