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中的拘留一般称为行政拘留在符合条件时可以暂缓执行但不是保释。1. 暂缓执行条件: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2. 担保人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3. 保证金规定: 保证金的标准是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 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总之治安案件中的行政拘留有相应的暂缓执行规定被处罚人可按规定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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