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医药费垫付情况如下:1. 通常责任方垫付:理论上应由全责方承担垫付责任。若对方有保险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可垫付一万元的抢救费用。2. 协商垫付:双方可协商由一方先行垫付之后通过保险理赔等方式解决。比如双方友好协商后受害方自己先去医院治疗并垫付费用待事故处理完毕根据责任划分和保险情况进行结算。3. 自行垫付后索赔:若对方不垫付受害方也可自行支付医药费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包括医院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等。待治疗结束后通过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来拿回垫付费用。一般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有责限额内赔偿医药费超出部分由商业险赔偿若对方没有商业险则由对方自行承担。4. 求助交警协调:若双方就垫付问题僵持不下受害方可以请求交警出面协调交警会根据事故情况和双方实际状况促使责任方进行合理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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