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如下:1.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总公司公章。2. 总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3.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样加盖总公司公章。4.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5. 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等。6. 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 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准备好以上材料后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流程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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