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订金”与“定金”虽一字之差但法律性质不同。 “订金”在法律上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交付订金一方违约收受方应如数退还订金。例如甲向乙交付订金1万元用于购买某商品若甲不想买了乙需退还1万元订金。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甲向乙交付定金1万元购买房屋若甲违约不买了1万元定金乙可不退还;若乙违约不卖房了需返还甲2万元。2. 在签订合同选择写“订金”还是“定金”时: 若只是为表明初步购买意向且担心最终交易不成想保留一定灵活性可写“订金”。 若想通过交付一定款项来约束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写“定金”更合适。3. 无论写哪种都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其性质和具体处理方式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比如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所涉订金若一方违约按预付款处理收受方应退还”或“本合同所涉定金适用定金罚则”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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