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几个债权人查封同一房产时一般按以下规则处理:1. 首封优先原则: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具有处分权。首封法院会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等处分程序。2. 轮候查封制度:其他债权人进行轮候查封。轮候查封在首封解除后自动生效依次顺位进行处置。3. 分配顺序:房产拍卖等变现款会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一般来说先满足享有优先权的债权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然后是普通债权按照查封顺序依次受偿。比如首封债权人先受偿其债权对应的部分如有剩余再由轮候查封债权人按顺序受偿。4. 协商分配:债权人之间也可以协商分配方案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按照协商结果执行。5. 申请参与分配:债权人应及时向首封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提交相关债权证明等材料以便确定其受偿份额。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各债权人应密切关注房产处置进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债权受偿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