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 核心分析:构成该罪需满足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行为,且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等条件。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不受三个月期限限制。犯罪嫌疑人有如实供述等从轻情节。4. 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能证明嫌疑人职务、挪用资金时间、金额、用途等证据,如财务账目、合同等。家属可向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通过面谈了解律师专业能力和经验后委托。律师会会见嫌疑人了解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等。之后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辩护,如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遇到挪用资金罪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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