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民事债务纠纷中,被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的情况。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原告胜诉后,被告应按判决还款,若不还,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仍不履行,就可能面临法律制裁。权利义务:被告有还款义务,原告有申请执行权利。关键在于被告是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构成要件:需存在生效判决、被告有履行能力却故意不履行、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被告有财产却不还钱,如房产、车辆登记信息,银行账户流水等。向法院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执行,促使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可申请将被告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迫使其还款。情节严重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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