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危险驾驶危及公共安全,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2.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符合上述危险驾驶情形,就构成此罪。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有接受法律制裁的义务,司法机关有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权力。关键要件:需证明存在相应的危险驾驶行为。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交警的现场勘查记录、检测报告、监控录像等。寻求帮助: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进行侦查。法律程序:公安机关立案后侦查,然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审判。 需注意,具体量刑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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