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中涉及200多吨污染物的情况具体判几年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1. 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2. 考量因素:200多吨污染物的性质、排放地点等是关键。如果是在重点保护区域排放等严重情节的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只是一般情节可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3. 实际操作: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案件中污染物种类、对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实际影响等证据来准确认定情节严重程度进而作出公正判决。总之仅知道200多吨污染物这一数量无法精确确定刑期需结合具体案件细节由法院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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