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流程如下:1. 委托:由事故处理部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委托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等。2. 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3. 鉴定:鉴定机构安排专业鉴定人员对伤者进行检查和评估。鉴定人员会依据相关标准对伤者的伤残情况进行分析判断。例如检查伤者的身体功能、查看病历中的诊断和治疗记录等。4. 出具鉴定报告: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交通事故伤残司法鉴定报告明确伤者的伤残等级等情况。5. 领取报告:委托人按照约定的方式领取鉴定报告。注意整个过程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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