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行政诉讼立案时间问题属于行政诉讼程序启动阶段的规定范畴。2.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法院需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来决定立案与否。权利义务:原告有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法院有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如原告适格、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管辖等。4. 实务建议:原告准备起诉状时应确保内容完整准确,符合法定形式。提交材料后,可在七日后通过法院立案庭询问进展情况。若收到不予立案裁定,及时上诉,注意上诉期限等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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