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因一方负全责引发的保险理赔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3. 核心分析:保险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再由商业险按合同赔。各方权利义务:保险公司有依约赔偿义务;行人有获赔权利。关键在于确定事故责任及保险限额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行人要保留事故现场照片、责任认定书、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理赔流程:行人或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后赔付。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潜在风险是理赔资料不全可能影响赔付进度,诉讼可能耗时较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