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但提请审查批准未获批准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 若在37天内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需要逮捕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就可以相对自由一些。比如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妨害公务罪就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让犯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后回家等待进一步处理。3. 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续还会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直到最终法院判决生效。若最终被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要在刑罚执行完毕后才会完全恢复自由。若被认定无罪则会立即释放。所以仅就刑事拘留而言最长37天但最终何时能出来取决于整个案件的进展和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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