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刑事案件不予起诉决定作出后,案件通常处于终结状态,一般不存在撤销案件的说法。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核心分析: 不起诉决定一经作出,表明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经终结。 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基于法定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无罪、情节轻微等。 各方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被认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被害人若不服可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实务建议: 若犯罪嫌疑人认为不起诉决定有误,可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