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交警大队对交通事故各方责任进行划分的行政行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交警需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和证人、检验鉴定等,依据这些情况划分责任。 权利义务:交警有依法定程序认定责任的义务,当事人有配合调查、接受责任认定结果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事故发生情况的准确查明。 若超期未出结果,可能影响当事人及时处理事故、获取保险赔偿等权益。实务建议: 当事人可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交警沟通,了解认定进度。 收集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联系方式等证据。 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一般是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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