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民间借贷起诉后被告不到庭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审理情况。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法院依法传唤被告,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就可缺席审理并判决。权利义务: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偿还借款,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及借款事实。被告有到庭应诉、答辩等权利,也有义务遵守法院传票传唤。关键构成要件是法院传票合法送达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和借款金额等证据。法院程序:法院会按法定程序传唤被告,原告只需按时参加庭审,向法庭陈述事实和提交证据。若判决后:被告不履行,原告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提供被告财产线索,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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