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阶段:法院在决定强制执行并上门执行前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执行依据合法有效。同时执行人员会明确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住址、工作单位等以便准确找到被执行人。2.通知被执行人:一般会提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法院将上门执行告知其相关执行事项及应配合的义务要求被执行人在指定时间在家等候。3.上门执行:执行人员会按规定着装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如执行裁定书等。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后表明身份出示法律文书。首先会要求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如支付欠款、交付财物等。若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人员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如搜查住所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妨碍执行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处罚。4.财产查控:执行人员会对被执行人住所内的财产状况进行检查包括现金、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如有发现可执行财产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5.记录执行情况:整个执行过程会有记录包括执行人员的行为、被执行人的反应、执行的具体事项及结果等这些记录将作为执行档案留存。6.后续处理:执行结束后法院会根据执行情况决定后续措施。若部分执行可定期再次上门执行;若全部执行完毕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被执行人对执行结果有异议可按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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