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公司无资金实缴是可以减资的。具体如下:1.履行法定程序:首先公司需要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减资决议。2.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3.修改章程:根据减资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内容。4.办理变更登记: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申请书、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等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变更登记手续。减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相应减少股东的认缴出资额也会随之调整。需要注意的是整个减资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