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出钱不干活时股权分配可参考以下要点:1.协商约定:首先合伙人之间应通过充分沟通协商明确约定出钱不干活一方的股权比例及相关权益。这是基于平等自愿原则确定股权分配的基础。2.考虑资金贡献:根据其出资数额在总出资中的占比来初步确定股权比例。比如总出资100万其出资20万若单纯按资金因素可占20%股权。3.结合业务需求:若该合伙人的资金对业务开展至关重要如启动资金、关键设备采购资金等可适当提高股权比例;反之若资金并非特别关键股权比例可相对降低。4.参考行业惯例:了解同行业类似情况下的股权分配方式以确保自身分配方案具有一定合理性和竞争力。5.设定限制条件:例如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随意转让股权或在公司达到特定业绩目标前其股权收益分配有一定限制等保障公司和其他合伙人利益。6.动态调整:随着公司发展如果出钱不干活的合伙人后续对公司有其他重要贡献如引入关键资源等可协商适当调整其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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