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以下几种: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比如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同时交货付款若甲未交货乙就有权拒绝付款。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例如甲与乙约定甲先供货乙后付款甲未按质量标准供货乙可拒付货款。3.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比如甲发现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法支付货款甲就可暂时中止供货。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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