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中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事故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先由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由商业险赔,都没有则侵权人自掏腰包。权利义务:对方有赔偿义务,受害者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在于事故责任认定明确为对方全责。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修车发票、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协商赔偿: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要求赔偿。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找交警调解,或向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法律程序: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赔偿问题。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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