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需自愿达成离婚合意,明确各项协商内容并形成书面协议。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平等协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如抚养义务、财产分割等。构成要件:有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实务建议:明确内容:详细写明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财产范围及分割方式、债务承担等。起草协议:可自行起草或参考模板,但要确保合法有效。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冷静期:申请后有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30天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注意,签订协议时要谨慎,确保自身权益,避免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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