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拆迁赔偿问题涉及房屋所有权确认及拆迁补偿法律关系。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核心分析:虽然房子没有房产证,但只要能证明房屋是自己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仍受法律保护。关键在于确定房屋来源及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等事实。征收部门有义务对房屋进行调查认定,被征收人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能证明房屋归属,被征收人有权获得与有证房屋类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实务建议:收集建房审批手续、购买房屋的合同、邻居证人证言等证明房屋归属的证据。积极配合征收部门调查,如实陈述房屋情况。若对补偿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先向作出补偿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不服复议结果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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