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在欠款纠纷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四)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该录音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及欠款金额等关键内容,就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权利义务:债权人有义务保证录音的真实性、完整性,不能进行剪辑、伪造等。债务人有权利对录音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构成要件:录音要清晰可辨,能明确双方身份、欠款事实及金额等关键信息,且取得方式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确保录音设备正常,在与债务人沟通时自然录制,避免引起对方警觉。寻求帮助:如果对录音证据的证明力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法律程序:向法院起诉时,将录音作为证据提交,说明证明目的。法院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若录音符合要求,可作为定案依据。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