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退出公司可参考以下方法:1. 转让股权:挂名股东可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前需查看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无特殊规定。若章程无特殊规定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通知其他股东即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2. 公司回购:若符合法定情形挂名股东可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比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3. 司法解散: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挂名股东可参与此程序退出公司。4. 履行出资义务后除名:如果挂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挂名股东可在履行出资义务后尝试通过此方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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