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破产清算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1. 确定清算人: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也可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2. 清理合伙财产:对合伙期间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债权债务等。3. 清偿债务:先以合伙财产清偿合伙债务顺序一般为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其他债务。4. 分配剩余财产: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5. 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在整个清算过程中合伙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的规定确保清算工作合法、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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