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散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及方式:1. 自行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此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依法作出解散的有效决议之后按程序开展清算工作。2. 强制解散:因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这种情况下公司需停止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清算。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解散。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受理后经审理作出解散裁定公司再进入清算程序。3. 破产解散: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终导致企业解散。企业解散后要依法定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完成相关手续后办理注销登记企业主体资格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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