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儿子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债务原则上由自己承担,父亲一般无偿还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儿子成年后所欠债务,应由其自行负责偿还。核心分析:从法律适用逻辑看,儿子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债务与父亲无直接关联。各方权利义务:儿子有义务偿还自己的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儿子主张权利;父亲无偿还儿子债务的法定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儿子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债务是否为其独立产生。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向儿子主张债权,要求其出具还款计划或借条等凭证。若儿子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提供相关借款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走法律程序追讨债务。父亲无需主动参与儿子债务纠纷,但如果儿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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