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服,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重新审查认定的行为。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事人认为原事故认定书有误,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权利义务:申请人有如实陈述事实与理由的义务,交管部门有依法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有明确的复核请求和理由。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整理能证明事故责任认定有误的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撰写申请:明确指出原认定书错误之处,详细阐述自己认为正确的责任划分及理由。提交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复核申请提交给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通过邮寄并保留凭证,也可直接前往提交。复核申请应清晰、准确表达诉求,依据事实和法律说明理由,以增加复核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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