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包含以下几方面:1. 房屋价值补偿:一般通过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根据房屋的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市场价值。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等。2.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而产生的搬家费用。临时安置费是为解决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的居住问题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等给予一定期限的费用补偿。3.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对于用于商业经营的房屋会根据其经营状况、营业额、利润等因素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可以是一次性补偿也可以是按照一定期限给予补偿。4. 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对房屋内的装修如地板、门窗、墙面装饰等进行评估补偿。附属设施如独立车库、庭院围栏等也会给予相应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会因地区而异一般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价值等制定并公布。被拆迁人可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了解详细标准。如果对补偿有异议可通过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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