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轻微肇事逃逸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涉及交通事故责任及保险赔偿问题。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肇事逃逸并不在这些不赔范围内。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是只要车辆参加强制保险,在逃逸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限额内赔偿。各方权利义务方面,保险公司有赔偿义务,被保险人有配合理赔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车辆有交强险且逃逸行为不属于法定免责情形。4. 实务建议:首先,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告知事故发生及逃逸情况。收集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理赔审核,被保险人按要求提供资料配合。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向当地银保监会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立案,之后按法院安排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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