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交通事故中的侵权赔偿纠纷。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对方全责,其应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责任。权利义务:对方有赔偿因追尾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误工费(若因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产生误工损失)、交通费(如因事故处理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等损失的义务;被追尾方有要求对方赔偿并提供相关损失证据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需证明事故是对方追尾导致,以及明确因事故产生的各项损失金额。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拍照留存事故现场照片、车辆受损部位照片、事故责任认定书;保留维修发票、维修清单、误工费证明(如单位误工证明、工资流水)、交通费票据等。协商赔偿: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赔偿。法律程序大致为起诉、立案、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步骤。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