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 货币补偿: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评估机构会依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房屋价值。比如对于一套位于杭州市中心繁华地段、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住宅评估机构会综合考虑其周边同类房屋市场交易价格、房屋自身状况等给出一个具体的市场评估价以此作为货币补偿的依据。2. 产权调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例如被拆迁房屋评估价为每平方米2万元调换房屋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5万元100平方米的房屋差价部分就需要被拆迁人补足。同时会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安置房屋的面积、位置等。3. 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用于补偿其因拆迁造成的搬家费用。提供临时安置补助费以保障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有合适的居住场所。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一般按照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等因素计算。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用房):对于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经营性房屋会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比如通过评估该经营性用房近一年的经营利润、纳税情况等结合停产停业的预估时间确定合理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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