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交通事故复议属于行政复议范畴,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重新审查的活动。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事人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上级交管部门对原认定进行审查。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提出复议申请的权利,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交管部门有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整理与事故责任认定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申请方式:准备好书面复核申请,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交给作出原认定的上一级交管部门。等待结果:交管部门一般会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