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合作社办理流程如下:1. 申请:由5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发起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住所使用证明等。2. 受理:工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3. 审核:工商部门对申请事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实。4. 发照:经审核通过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5. 刻章:合作社凭营业执照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公章、财务章等印章。6. 税务登记: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7. 银行开户:凭营业执照等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等。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操作以顺利完成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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