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经济纠纷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属于民事诉讼费用承担范畴。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核心分析: 一般情况下,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这是为了促使当事人谨慎行使权利,减少不必要的诉讼。 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法律也予以认可。 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方分担比例。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准备好支持自身主张的各类证据,如合同、文件、票据等,以增加胜诉几率,从而减少承担诉讼费风险。 关注判决结果:若胜诉,可要求败诉方承担诉讼费;若部分胜诉,留意法院对诉讼费分担的决定。 若对诉讼费承担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请求上级法院对诉讼费承担重新判定。法律程序上,先由原告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理终结后再依判决确定承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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